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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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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元旦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体警员放弃休息、连续作战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1月1日,直属大队成功查处了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且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5时,直属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的部署要求,在麓林山设置执勤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根据民警以往的经验,发现一辆牌照号为黑HE3330的黑色小型汽车存在交通违法嫌疑,于是将该车拦停。经检查,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保险标志均为其他车辆的标志。驾驶人齐某被带回大队,面对确凿证据,齐某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直属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驾驶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人齐某罚款1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